慢病
一、什么是门诊特慢病? 答:门诊特慢病是指一些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的慢性疾病,患者在门诊治疗时可以享受医保报销等政策支持。这类疾病通常病程长、病情复杂,需持续用药或定期复查。门诊特慢病政策旨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二、 门诊特慢病适用人群有哪些? 答:通辽市职工医疗保险和通辽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 三、我市医保门诊特慢病有哪些? 答:我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慢病病种具体如下:
根据《关于统一规范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晋医保发〔2022〕3号)要求,2022年3月28日,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晋医保发〔2022〕6号),进一步提高了省直参保职工门诊保障待遇。为进一步提升省直医保门诊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4月29日
门诊慢病 相关政策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 为进一步做好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自 2023年8月1日起,门诊慢性病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一、调整门诊慢性病归类 1.原“定额管理的门诊慢性病”归类为“门诊慢性疾病”; 2.原“按住院管理的门诊慢性病”归类为“门诊特殊疾病”。 二、调整门诊慢性病病种 1.将“乳腺癌内分泌治疗”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 题: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攻略来了 新华社记者彭韵佳、沐铁城 截至目前,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如何了解自己异地就医是否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哪些机构可以直接结算?怎么做才能在医院直接结算…
我省优化慢特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政策9月1日起取消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 8月2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慢特病”)用药报销政策,方便参保群众看病就医,从9月1日起,取消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参保慢特病患者门诊费用报销不再受《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限制,门诊使用符合病情需要的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时
一、 门诊报销 保障类型 就诊医院 起付线 合规费用报销比例 年度封顶线 普通门诊 安庆市域内或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在备案地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 0 60% 150元 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 安庆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 0 50% 150元(7月后申请为75元) 大额门诊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 3000元 40% 5000元 残疾人辅助器具 装配机构 0 50%
烟台行政区被保险人经住院治疗后,经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断符合出院时慢性病诊断标准的,可以在六个月内通过医院申请慢性病。 全市疾病类型综合规划申请表统一格式。指定医院在符合临床副主任以上医师确认的门诊协调疾病鉴定标准的情况下,无论患者投保的县、市,均应填写《门诊协调慢性病申请确认表》。糖尿病、消化性溃疡、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银屑病、原发性高血压(合并并发症)
职工医保 门诊起付线在职600 元,退休400元,报销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及其他医疗机构、药店70%,基层80%,最高限额10000元;住院(含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基层医疗机构 200 元,二级及其他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报销比例为在职90%,退休95%,2024年度统筹基金医保合规费用最高限额为535464元。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
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产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转诊备案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人员下降15个百分点。到省外异地就医产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转诊备案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人员下降20个百分点。异地门诊慢特病起付线、支付范围、支付限额均按照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执行。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参保居民,执行市域内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
湖南统一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47个病种纳入报销范围,9月1日起实施 记者8月16日从省医保局获悉,为统一规范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药品费用负担,我省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5年。恶性肿瘤、冠心病、类风湿关节炎、尘肺病等47个病种被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报销范围。 门诊慢特病指的是符合规定的大病、慢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