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吧识知关相保医民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集中缴费了,但很多人却不清楚怎么用才能给自己省下更多的钱,具体的居民医保待遇也不太了解,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探索、学习居民医保相关知识吧!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属地 | 医院 | 级别 | 起付线 | 比例 |
区内 | 普通医院 | 一级医院 | 400元 | 区内:80% |
二级医院 | 600元 | |||
三级医院 | 900元 | |||
蒙医中医医院 | 一级医院 | 300元 | ||
二级医院 | 400元 | |||
三级医院 | 700元 | |||
区外 | 2000元 | 区外备案:70% 区外未备案:60% |
自治区外住院就医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自2022年5月1日起,取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办理异地就医转院手续。跨省异地就医起付线为2000元;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报销比例是政策范围内的费用需个人先承担10%再进入报销。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报销比例是个人先承担20%再按规定报销。最高支付限额:9-10万元。
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医保“三个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和所确定的支付比例进行结算。2021年10月,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区内就医无异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参保人员在区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居民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政策规定等,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和结算方式。在区内其他统筹区就医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待遇政策。
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就医可分为:
普通门诊
门诊特殊病种慢性病
门诊特殊用药
普通门诊
主要用于常见病、多发病、普通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
门诊 | 起付线 | 比例 |
普通门诊 | 年度最高可报1500元 | 60% |
以下情况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①待遇享受等待期内
②住院治疗期间
③已申报办理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殊用药待遇的
④一个年度内达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最高支付限额的
⑤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门诊慢病
自2024年9月1日起取消我市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
已办理相应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可根据病情自行选择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就医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费用,按照规定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均可享受门诊慢性病
就诊范围:
自治区范围内:可选择一家已开通慢病医疗机构作为定点。
自治区范围外:可选择备案地内已经开通异地慢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
病种范围:
自治区范围内:居民慢病病种13种,包含10个单病种和3个复合病种。
自治区范围外:慢病病种5种。
申请所需资料:
参保患者需提供近两年诊断证明书、相关医学检查结果及报告单、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到乌达区医保中心大厅或乌达区人民医院申请办理。
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种类(居民) | |||
自治区内 | 单病种(10种) | 肺心病、高血压III级、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及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的抗排斥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狂躁症、慢性乙型肝炎、肺结核 | |
门诊慢病 | 复合病种(3种) | 糖尿病+肺心病、糖尿病+高血压III级、高血压III级+肺心病 | |
自治区外(5种) | 高血压III级、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 |
注:参保人员可在上述病种中选择1个病种。
门诊慢病报销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 ||||
门诊 | 范围 | 级别 | 起付线 | 比例 |
门诊慢病 | 区内 | 一级医院 (乌海市内) | 600元 | 80% |
二级医院 | 700元 | |||
三级医院 | 800元 | |||
区外 | 二级及以上医院 | 800元 | 70% |
门诊特殊用药
特殊用药目录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实施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共有111种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用药范围。
购买门诊特殊用药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或“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选择购药。
门诊特殊用药“双通道”药店名称 | |||
药店名称 | 地址 | ||
乌海市万徐康药业有限公司 | 乌海市海勃湾区桌子山东街二街坊祥泰家园4号楼104 | ||
乌海市东芳药业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 乌海市海勃湾区和谐路宣化广场3栋西侧03号 | ||
乌海市百佳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乌海市百佳惠药店二店 | 乌海市乌达区爱民街北四街坊幸福小区北岸新城44号楼 | ||
内蒙古好药师大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 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东街黄河南路27街坊黄河小区3号 | ||
乌海市国药控股民祥大药房有限公司 | 乌海市海勃湾区长青东街北三街坊新佳苑8a号34 |
门诊特殊用药报销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 |||
门诊 | 级别 | 起付线 | 比例 |
门诊特殊用药 | 二级医院 | 700元 | 65% |
三级医院 | 800元 |
居民大病报销
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费用超过1.4万元,可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以下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经认定发生的门诊慢病及门诊特殊用药医疗费用
比照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享受待遇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大病报销政策 | |
符合政策范围金额 | 报销比例 |
0~1万 | 60% |
1~3万 | 65% |
3~5万 | 70% |
5万以上 | 75% |
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在上述基础上降低50%(7000元),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
居民医保生育报销
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报销1500元。
参保居民因生育发生的医疗报销可分为四种情况:
女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男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给女方定额报生育医疗费1500元,或者男方报顺产生育医疗费2000元(剖腹产生育医疗费3000元)。
女方未参保,男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男方报顺产生育医疗费2000元(剖腹产生育医疗费3000元)。
女方和男方均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给女方定额报1500元。
女方未参保,男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种情况不予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0473-3666038/0473-366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