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定流程 参保居民/职工提交相关。理办口窗资料(身份证、两年内在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或近两年内两次以上门(急)诊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查和化验报告单)至参保地所在上述慢特病定点鉴定医院慢病窗口办理。
汉中市参保人员在上述慢特病定点鉴定医院鉴定,信息系统备案,不限定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慢特病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患者在开通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均可进行省内、跨省直接结算。
(四)办理时限从“资格申请-受理-审核-办结”,整个流程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 办理结果查询具体查询路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含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网点)
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跨省直接结算病种范围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
(二)如何就医结算 具体就医结算流程:参保职工/居民在参保地(汉中市)申报跨省直接结算慢病病种鉴定,认定后定点鉴定医院上传备案信息至医保信息平台,审核通过后次月即可享受慢特病医疗待遇,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透析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即可享受待遇。在慢特病定点机构进行购药、门诊治疗时,需出示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并告知门诊慢特病定点机构本人已申办异地门诊慢特病待遇,异地慢特病定点医药机即可按照汉中市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标准直接结算。
(三)直接结算待遇政策(包括10种门诊慢特病)